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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六百六十四章 既往不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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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千六百六十四章 既往不咎 (第1/2页)

    “还没好好的感受。”

    “雪花绽放的气候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一起颤抖,会更明白,什么是温柔……”

    舞台上,身着一席亮面红裙的天后,用她独特的气声唱法,演唱自己的标志性歌曲,《红豆》。

    唱过这歌的人有很多,但归了包堆拢一块,也比不过她这位原唱。

    因为这歌打设计阶段,就是冲着适配她的嗓音去的。

    张远带着口罩和帽子,坐在最前排的位置上观看表演。

    他可以走员工通道,搞来内场吊牌。

    但我这个老板都买票,公司里的人想耍花样就得掂量掂量了。

    只是……老王这票卖的,他都肉疼!

    最贵的票5000多,这会儿全国大半人一个月工资都没有5000。

    还有黄牛票存在,炒的利害。

    张远统计了一下,老王干演唱会的个人收入,是平均每个字200块。

    这是按照每场23到27首歌,每首歌几百到一千多个字推算出来的。

    什么叫赚钱?

    人家一口气的功夫,大几千就赚完了。

    天后打个嗝都够普通人家吃半个月肉。

    张远能明显感受到,老王的气息,嗓音,相较刚认识那会儿有变化。

    稳是一如既往的稳,但气息变弱了一点点,音色的润度也下降了一点点。

    即使如此,也强过大部分同行。

    她算是现场和演唱会差异较小的主了。

    张远听着,脑中回忆起了当年在《神雕侠侣》剧组,古墓派山洞里拍戏时的场面。

    那会儿艰苦的条件下,浑身湿透的两人坐在暖炉旁,他也曾听过这段歌谣。

    回忆总是特别美好。

    那些痛苦会变淡,美好则会变浓。

    尤其对逐渐成熟的人来说。

    张远侧过脑袋,看向一旁的谢公子。

    他也带着口罩,顶着帽子。

    只不过口罩和帽子更大号,遮的更严实。

    只是能遮住口鼻,却不会遮住眼睛。

    古话说“眼为心中之苗”。

    心事逃不过眼神,这也是好演员必须有眼神戏的原因,许多犯罪心理学,微表情学都研究眼神。

    而此时谢公子的眼睛里有光。

    是专注的光,投入的光,富有感情的光。

    张远见到过这种光,在好几个女生的眼睛里见到过。

    张远看了几眼后,心说还是个顺毛驴。

    之前和我别扭的,说话都咬着牙。

    结果今天来演唱会前,走路都蹦蹦跳跳的。

    还揣了好几罐冰可乐在包里分给自己。

    “有时候,有时候。”

    “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。”

    “相聚离开,都有时候……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。”

    台上的老王继续唱着。

    不知道台上这位和台下这位,经过结婚离婚后,是否对这些歌词愈发感同身受。

    虽然还有些许少年感,但终究是沧桑了许多。

    结婚,有孩子算啥,该分开还得分开。

    感情这东西,烧的时候越炽热,熄的时候越唏嘘。

    “可是我,有时候。”

    “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。”

    “等到风景都看透……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。”

    也许所有能够走到最后的感情,都不是轰轰烈烈,而是细腻无声的。

    “你能不能别说话了!”霆锋转头喷了句,打断了张远伴随歌词的独白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给你鼓劲嘛。”

    “谁用你啊!”霆锋不满的拉了下口罩,继续看表演。

    一个多点后,演唱会结束。

    不返场,老王不来这套。

    主要年纪大了,体力也有点跟不上。

    就像郭老师,刚红那会儿,憋着劲返场二十多次,非要打破相声行的返场记录。

    现在年纪上来了,按照谦嫂的说法,德罡的身体可不如原来。

    就也没有这种雄心壮志了。

    和后期的周董一样,开始划水。

    而且王非都是自己真唱,不像那些话筒大摆锤的选手,“部分”真唱。

    或者像伍佰老师一样,让观众花钱唱歌。

    “走,去后台。”

    “不去了……”谢公子还扭捏起来。

    “来都来了。”张远说出了华夏四大话术之一。

    顺便给老王去个电话。

    “喂,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刚才唱的很好,我在现场,你看到我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你又不提前说,我哪里看得到。”

    “刚下台好累啊,挂了。”天后就这态度,他都习惯了。

    但钓霆锋用王非,钓王非就更简单了。

    “打牌不?”

    就这仨字,刚才还半死不活,要死要活的天后,那也慵懒的嗓音立马精神起来。

    “给我半个小时换衣服卸妆!”

    累?

    谁累了?

    工作完打牌,就和健身完来一瓶冰可乐一样,最靓了。

    当然,结果大概率也是健身后喝可乐一样,一场白干。

    钱都得输出去。

    他都没来得及说有谁,对方就挂了电话。

    急的不行。

    说半个小时,就半个小时,天后打牌从不迟到。

    “去哪里?”

    “酒店还是家里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没吃饭呢?”张远抱怨道。

    “吃啥,叫几碗馄饨,边打边吃就好了。”老姐不在乎这个。

    “还是先吃吧,边吃边聊,慢慢来。”张远朝一旁使了个眼神。

    老王满是清一色的也眼珠子,这才瞧见一旁有道熟悉的身影。

    霆锋抬手挥了挥:“好久不见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

    “先吃饭?”张远再次问道。

    老王白了他一眼,没说吃还是不吃,只是很嫌弃的说出了与之前霆锋所述一模一样的话。

    “谁用你啊。”

    要不你俩是绝配,对我的态度都一样。

    都这样了,肯定得先吃。

    吃着聊起了他俩都在魔都的原因。

    “做生意真烦人。”天后给出自己的结论。

    不知在说他俩,还是说前夫。

    “我侄女呢,最近弄啥呢?”张远问起窦靖童小朋友……现在是大朋友了。

    “去伯克利了。”天后答道。

    仿佛女儿去了世界一流音乐学府不是啥大事。

    “你也不说一声,我去送送她,再随个份子。”

    伯克利在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。

    就是倒茶叶那地儿。

    自己不太去。

    他属于没话找话,给俩人散开些重逢的尴尬。

    把本就不算太厚的冰给化开后,就没他啥事了。

    吃完饭,天后很意外的表示今天不打牌了,让自己先回家。

    他俩要单聊。

    张远难得成为电灯泡,有点不习惯。

    “要给你买杜雷丝吗?”他还很关心的问霆锋。

    换来的是一个“滚”字。

    不识好歹。

    骂骂咧咧的回到酒店。

    虽然在魔都也买了不少房子,但不常住连洗漱用品都没有,就不如住酒店。

    次日,上午。

    他和霆锋约好在公司见。

    “呦呵。”

    他提着魔都特色生煎包,边吃边等。

    自己精神矍铄,对方则顶着黑眼圈,打着哈欠。

    还时不时伸几下胳膊腿,看着好似很疲惫。

    “累坏了?”

    “一晚上没睡。”

    “没想到你够可以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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