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9章 律所之行 (第2/2页)
出写字楼停车场。
他坐在车上,拿出手机拨了胡昱珩的号码。
“胡主任,我去金诚律所了。
律所的合伙人孙律师接待了我。
他承认贺建邦是他们的客户,但拒绝透露咨询内容,说律师保密义务是法定的。我提了如果涉及销毁证据的情况,他说可以走正式法律程序,或者通过省司法厅协调。”
电话那头,胡昱珩沉默了一下。
“你预料到会这样了。”
“对。律所不可能第一次就交底。
如果硬逼,反而会打草惊蛇。
贺建邦可能还不知道我们在盯他,如果我们把律所逼急了,律所可能会通知贺建邦,他就知道专案组已经注意到他了。”
“那你的意思呢?”
“我的意见是,暂时不走正式程序。请汪书记出面协调省司法厅,动静太大,容易走漏风声。
不如先继续监控贺建邦,看他接下来还有什么动作。
同时,其他调查线加快进度,争取先拿到实质性的证据。
只要证据到手,贺建邦再想销毁也来不及了。”
胡昱珩在电话那头想了一下。
“你说的有道理。汪书记协调司法厅,确实动静太大。而且司法厅那边走程序也需要时间。先盯着贺建邦,看他还有什么动作。”
“好。我继续安排人盯着。”
“另外,”胡昱珩补充道,“律所那边虽然不肯说,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。至少我们确认了贺建邦确实去找了律师。这说明他在做准备。你把今天的情况整理一下,报给我。我向汪书记汇报。”
“明白。”
挂了电话后,赵永强靠在座椅上。
律所不肯透露信息,这在预料之中。
但贺建邦找律师这件事本身,就是一个信号。
他可能已经意识到专案组在查他,所以在咨询怎么应对。
如果他是清白的,不需要在这个时间点去找律师。
他找律师,说明他心里有鬼。
接着,赵永强给监控贺建邦的人打了一个电话,让他们继续盯着,重点看他接下来有没有异常的通讯或者出行。
回到县委招待所。
赵永强把今天去律所的情况整理成了一份简要报告,交到了胡昱珩手里。
胡昱珩看完后,要求专案组继续监控贺建邦,同时加快东临庄园和欣悦足道的账目审查。
当天下午,胡昱珩把赵永强去律所的情况报给了汪清泉。
“汪书记,赵永强今天去了金诚律所。律所承认贺建邦是他们的客户,但拒绝透露咨询内容,说律师保密义务是法定的。赵永强没有硬来,先回来了。”
电话那头,汪清泉沉默了几秒。
“律所不配合,在预料之中。”
“对。赵永强的意见是,暂时不走正式程序,先继续监控贺建邦,看他接下来还有什么动作。同时,其他调查线加快进度,争取先拿到实质性的证据。”
汪清泉在电话那头又想了一下。
“可以。你让赵永强盯紧一点。贺建邦找律师,说明他在准备应对。如果他下一步有销毁证据、转移资产或者出逃的动作,立即采取措施。”
胡昱珩应道:“明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