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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3章 拒绝红圈;耗死你!【求月票!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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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13章 拒绝红圈;耗死你!【求月票!】 (第1/2页)

    “诺华医药集团!?”

    徐德微微一顿,旋即眉头皱起,脸上流露出浓浓疑惑。

    一侧,吴鑫忽的打起激灵,开口道:“会不会是诺华要追究我们的责任?”

    “毕竟,我们算是违规举报...不,好像也不算违规,至少是举报给市场监督局了,但私下给诺华举报好像也有点问题......”

    “不会。”

    徐德直接否决。

    “诺华还没小气到这一步。”

    大药厂是有大度量的。

    不是说对方脾气好道德正,纯粹是体量在那摆着,懒得搭理青禾药企,针对对方获得的资源,还不如自己付出的多。

    何况。

    他们也明显没什麽出格的地方。

    甚至诺华医药集团,理论上应该感谢他们才对!

    “那这是什麽情况?”

    林月指着自己的手机,满脸诧异,“而且...他们从哪搞来的我的手机号?”

    “没事,真君你先去玩吧,我来应付。”

    徐德接过对方的手机,发现一条表明身份的短信以及一个来电拨号。

    “甚至,如果我没预料错的话...这对我们来说不是坏事。”

    紧接着。

    他便站起身,走向一侧,林月并未跟上,只是担忧的看着他的背影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“嘟嘟嘟~”

    “哧~!”

    角落。

    徐德将电话拨通,旋即放在耳旁,透过窗户,看着医院外的景象,随口道:

    “喂?”

    声音落下,扬声器中,旋即传来对方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您好,徐律师,我们这边是诺华医药集团,亚洲区东国分公司法务部的代理人,我是天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。”

    “我姓李,叫我李律师即可。”

    “原本是腾杜律所的闫律师负责,不过我对您很感兴趣,就自作主张,替闫律师打了电话。”

    一道女声传来,对方咬字清晰,逻辑分明。

    徐德顿了顿,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模糊的信息来。

    他从大学毕业後,在燕京待过两年。

    在此期间,对燕京的律师势力倒是有所了解,其中......

    天达律所的李律师,也算有点印象。

    并未见过对方,但对方名声却异常响亮。

    红圈律所!东国真正的顶尖律师!!!

    “我是徐德,李律师...您有什麽要事吗?”徐德面无表情,语气没有什麽明显变化。

    两人之间虽然隔着一条天堑,但并不代表需要卑躬屈膝。

    扬声器中,传来对方轻松带笑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没什麽,就是对你有点好奇。”

    “嗯...顺便应付一下职场工作,你知道的,有些委托律师是推不掉的,比如诺华法务部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“这次找你.....主要是想问一下,有关青禾药企,是否真的进行了侵权?”

    李律师的声音传来。

    旋即,她话锋一转,又迅速道:

    “如果侵权......”

    “那麽,诺华集团表示十分的叹息,我们很看好青禾药企的发展。”

    “很乐意向青禾药企给予一笔千万投资。”

    是否真侵权......

    千万投资......

    话语说的没有逻辑,前言不搭後语。

    但很明显,这是对方故意这样说的!

    同样。

    这里没有蠢货,徐德自然能听懂对方言外之意!

    “千万投资......投资什麽?”

    徐德眸光一闪,意识到对方目的,同时内心咋舌。

    想一箭双雕。

    从天河身上索取赔偿款,随後再将赔偿款给青禾套取利益?甚至青禾还能帮助对方拿钱......

    不愧是红圈的人,短时间能找到这麽一条路。

    扬声器中,传来对方淡淡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自然是股份。”

    “诺华集团,以一千五百万的投资,占据青禾药企60%的股份。”

    “如何?这对高先生来说,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。”

    一千五百万,六成股份......

    听起来很不错。

    要知道,整个青禾药企,加起来都不值一千五百万,更别提,对方只要六成股份了,从交易的角度上来讲,这是极赚的!

    不过......

    “股份?这不可能。”

    徐德眉头皱起,沉声回应。

    如果你经常关注各大公司之间的新闻,你会发现一件事。

    股份,有时候并不完全代表钱。

    换句话说,有些公司的股份,是你给钱,谁双倍,三倍的钱,人家也不卖!

    为什麽?

    因为股份同样象征着公司的‘权’!

    举个例子,一家公司有一百个股东,每个股东占据1%的股份。

    那麽,这时候,如果出现一个大事件,需要股东开会商讨,那麽,针对这个事件如何解决办法,是由谁来表决?

    不是某个人。

    而是按照‘少数服从多数’,其中51个股东联合一个解决办法,那麽,另外49个股东,就只能听他们的。

    同理。

    如果你开设了一家公司,你手里只有四成股份。

    那麽,这家公司名义上是你的,但实际上,真正的话语权,在那掌握六成股份的股东手里!

    一千五百万换青禾药企六成股份...听着很赚。

    但实际上就相当於将药企卖了,高瑜压根不可能同意。

    “不可能!”徐德如实回道。

    扬声器中。

    电话那头,李律师淡淡的笑声再次传来:

    “徐律师别着急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了解过【普纳替尼】这款半成品药物,目前诺华集团是很看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,高先生愿意接受投资...诺华集团,可以投入海量研发资金,只为高先生能早早研发成功!”

    诺华的研发资金在後世,每年足够百亿美刀。

    尽管眼下是2003年,却也少不了多少。

    李律师口中所说的‘海量研发资金’...少说是三千万起步!

    这还只是第一笔,第二笔,第三笔,只要有成效,哪怕是砸个数亿,诺华也会把这款药砸出来。

    一千五百万现金、数笔投资,可能是数亿......

    但代价是,六成股份。

    六成股份代表,对方随时有踢你出局的权利,青禾药企会是诺华集团无数控股药企的其中之一,对方随时可以安插人员接管药企......

    “不可能,如果是四成股份的话,我可以代您方,与高先生商量。”

    徐德开口道。

    如果给钱高瑜就愿意卖掉......

    那天河也不会提起诉讼了。

    “很遗憾,我们最低的心理预期,就是六成股份。”

    李律师叹气地声音响起,听起来,像是在逗弄後辈一样,让徐德很不舒服。

    对方的声音再次传来。

    “您知道的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,药企不是诺华医药集团控股...那麽,所谓的研发资金,诺华不会投入哪怕一分!”

    非控股状态投入海量研发资金,风险多少有点大了。

    “抱歉,李律师。”

    徐德直接摇头,没有继续谈下去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诺华的态度我们知道了,後续会给高先生说。”

    “考虑结束,如果有意向的话,会重新向您拨打电话了解。”

    李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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