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第一卷 第493章 萧媚的劝谏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
    第一卷 第493章 萧媚的劝谏 (第2/2页)

他前夫生的儿子,被孩子的叔叔知道了,叔叔杀了奸夫和淫妇.......这按照以前的法律,顶多判那个叔叔一个流放之罪,但现在也判了斩刑......尽管新法强调生命权人人平等,但是......臣民也多有不服,甚至于,老百姓还编了歌谣讽刺您,说您善恶不分,是非不明......”

    面对萧媚的直言不讳,宋诚也是深刻的警醒......她提出的这个问题,其实是很有深度的!

    宋诚的前世作为一名特种兵,无论是从小所学的知识也好,还是上了大学所学的政治和法律也罢,多多少少,都是有着重度的西方司法体系血缘的。

    西方的司法体系中,甭管这个人犯了什么罪,甭管他是什么人,没有私自剥夺人家生命的权力,只要你剥夺了,那就是一命偿一命!

    这个逻辑听起来没有任何的毛病,但也涉及到了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,那就是情、理、法的关系!

    很多情况下,合情不一定合理,合理不一定合法。

    反过来说亦然!

    东方古代的司法体系,法律并不是完全的凌驾于情理之上的。

    就像《水浒传》里的桥段:武松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,这按照现在的司法体系来讲,肯定是要判个死刑的,一点跑都没有!

    但是在北宋年间,哪怕当时所有坏人都想杀了武松,也只能判他个流放!

    即使真的要杀他......也只能在流放他的半路上,偷偷的使绊子暗杀,绝对不敢明目张胆的来!

    原因其实很简单,在东方司法体系中,人和人是不平等的,你一个奸夫淫妇的命,怎么能够跟忠臣孝子的命相提并论呢?

    武松虽然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,有罪肯定是有罪!

    但问题是......他是为了替哥哥报仇而杀人,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。而且哥哥抚养你长大,长兄如父,杀兄之仇,岂有不报之理?

    所以,一句话要看你具体怎么说,单纯的看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’,这句话确实没毛病。

    但是放在宋诚穿越来的这个古代时间,确实是有些“水土不服”!

    因为,当时的老百姓,他们所认为法律中,人情天理是占据主导的!

    而并非生硬的法律......

    其实,无论是宋诚穿越来的这个大梁朝,还是他前世的历史上,都曾经出现过一刀切,一断于法的先例!

    就像商鞅,你不但不能说变法的坏话,连好话也不能说......不然的话,照样处罚你!

    但这样的人,结果往往都十分的凄惨!

    “王爷......”

    萧媚真诚的看着宋诚劝阻道:“我们的这个法律,是不是可以修改修改,之前的《大齐律》,和《大梁律》,都有可取之处,全面废除了,确实有些过激了,但这个还是次要的,我想说的是......未来以后怎么办?并非臣妾诅咒王爷活不长,而是王爷要替以后的子孙后代考虑啊,您的子孙后代中,不见得都像您一样英明神武,博学多才啊,万一......被下面人比下去,他们还会听孩子们的话吗?”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