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0章 《少年包青天》 (第2/2页)
起个摊子,注册了这个东方明珠公司。」
「据我打听到的消息,他据说手头现在正在筹拍一部古装悬疑题材的电视剧,好像叫什麽《少年包青天》,现在正到处拿着本子拉投资呢。」
「进展怎麽样?」郑辉追问道。
「不怎麽顺利,有些内地的老板看他以往在德宝和新艺城的那些经历,确实有点心动,打算投一些钱试试水。
但是陈勇这个人可能在香港那边强势惯了,对剧组的控制权要求很高,所以投资比例和话语权一直没和那些老板谈妥,现在正僵着呢。
这剧属於万事俱备,就差钱的阶段。」
郑辉听到这里,心里有了底,这和他记忆中的情况完全吻合。
他看着李宗明问道:「宗明哥,以你对现在内地影视行情的了解,如果我打算投资这部戏,然後要求一个女主角。你觉得,我该投多少钱?怎麽个投法最合适?」
听到这句话,李宗明的没有立刻回答,他看了眼郑辉。
这圈子里男欢女爱的交易他见得太多了,郑辉大清早跑来打听一个正在拉投资的电视剧,还指名道姓要女主角,隔壁房间里又正好睡着一个刚解约的漂亮女演员。
这其中的逻辑,不言而喻,郑辉这是想捧范彬彬。
「投资的事情好说,只要钱到位,在这个圈子里,要一个女主角,只要不是长相和演技太烂,那是理所应当的事情。」
李宗明语气变得郑重:「但在算这笔帐之前,郑辉,我得先问你一个私人问题。」
「你问。」
「你打算捧隔壁那个范小姐,是单纯因为昨晚的情分,想拿这部戏当成一次性的补偿和遣散费?
还是说,你真的觉得她身上有成为大明星的潜力,打算长期持续地捧下去?」
郑辉有些疑惑地看着李宗明,他不明白李宗明为什麽会问得这麽深。
「只是为了昨晚怎麽说?长期捧又怎麽说?」郑辉反问道。
李宗明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点上,深吸了一口,他在组织语言:「其实,过年回老家休息这段时间,我也思考了下,思考我们俩现在的合作关系。」
李宗明吐出一口青烟:「去年咱们刚合作的时候,我确实给你帮了点忙。
找商演、安排媒体采访、找代言,我也拿了抽成,去年两个月就赚了以前十年都赚不到的钱。
但是郑辉,实事求是地讲,你能火到今天这个程度,能上春晚,能把专辑卖出上千万的销量,靠的全是你自己的本事,歌好,才是你最大的底气。」
「现在呢?我现在能为你做的事情却越来越少了,普通的商演,你现在的身价和地位,根本就不需要去了,去多了反而拉低你的档次。
你现在如果想赚钱,直接让宝丽金给你安排演唱会,一次演唱会行程下来,赚的钱比跑一个月商演都多。」
「所以,你现在这个阶段,其实根本不需要我这样一个拿分成的经纪人。」
李宗明很直白地点破了两人之间的现状:「你真正缺的,只是一个在行内有点经验的、能帮你跑跑腿、执行具体事务的执行经纪人,或者说高级助理。
就是那种你每个月给他开个几千上万固定工资,他就能帮你把杂事安排得妥妥当当的人。」
郑辉沉默了,李宗明说得极其透彻,这点是他发第二张专辑後就察觉到的一点。
他本来没觉得自己能火这麽快,两年的合约期满差不多,到时换合约或者经纪人正好。
但春晚和第二张专辑给他带来的加成太大,现在的他,不再需要合夥经纪人帮他规划路线、安排采访、寻找商演和代言。
只是他念及旧情,且李宗明确实好用,所以一直没提。
「那这跟范彬彬有什麽关系?」郑辉问。
「关系大了,如果你捧范彬彬,仅仅是单纯因为昨晚的一夜风流,拿个女主角把她打发了,那你就当我刚才的话没说。
我去帮你找陈勇谈,一两百万砸下去,买个女主角和投资,这件事办完就算结束。」
「但是!如果你是真的觉得范小姐有潜力,那我们就不能这麽玩了。」
「哦?」郑辉来了兴趣:「你的建议是?」
「开公司,我们合夥,开一家正规的演艺经纪公司。」李宗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。
「我这段时间一直在想自己的转型之路,我手里握着大把的媒体资源,却没有能让我施展的艺人。
你身上有着巨大的名气和现金流,但你一个人浑身是铁能打几根钉?
我们可以合作,公司成立後,有你郑辉作为金字招牌坐镇,不怕吸引不到好苗子。
而且,我们可以名正言顺地把范小姐签进我们公司来。」
「只要她成了我们公司的签约艺人,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。
我来全盘负责她後续的职业规划、媒体应对、联系采访。你知不知道她现在处於什麽状态?」
郑辉想起范彬彬刚才说的话:「她刚和琼瑶解约了,赔了二十万。」
「对!可是你看,除了圈里极少数人,外面有几家报纸报导了这件事?几乎没有!为什麽?
因为在报社那帮主编眼里,她只是一个《还珠格格》里给人端茶倒水的丫鬟配角,没人愿意把宝贵的版面浪费在她身上。
如果她自己去混,这种悄无声息的解约,只会让她在这个圈子里慢慢销声匿迹。」
「但是如果交给我来运作,情况就完全不同了。
昨晚我也没闲着,我托人连夜打听了她和琼瑶解约的始末,那家台湾公司做得确实绝情,不给资源还要剥削分成。」
「你信不信,只要她签了我们。我不敢说在影视资源的抢夺上能立刻压过琼瑶,毕竟人家深耕那麽多年。
但是在媒体圈,在舆论这块阵地上,我李宗明有绝对的自信!」
「给我半个月时间,我能发动南方和京城的主流报刊,在内地把琼瑶公司和范彬彬解约这个事情,炒成一个社会新闻!
我能把琼瑶那帮资本喷得连她亲妈都不认识!我能用笔杆子,把范小姐塑造成一个对抗强权、受到不公待遇、被霸王条款压榨的小白花!」
「只要民众的同情心被煽动起来,对港台资本的傲慢产生反感,范彬彬就不再是一个小丫鬟,她会成为一个话题,一个符号!
到那时候,她身上的流量和关注度,会比她演十部戏还要高!」
郑辉心下有些惊讶,在1999年,能够拥有如此超前的公关思维和媒体操控力,李宗明简直就是个天生的主牌推手。
接下来的半个小时,两人在房间里开始商议起新公司事情。
李宗明即刻着手去工商局注册经纪公司或者直接买一个,在股份分配上,郑辉作为主要出资方,并提供後续所有他能动用的行业资源与投资,占股七成;
李宗明以其媒体人脉、公关能力以及日常运营管理入股,占股三成。
谈完李宗明说道:「关於这次投资《少年包青天》捧范彬彬的事,如果这次是由你郑辉出面,直接带着钱去跟陈勇谈,要求换女主角。
一旦这事儿传出去,或者被媒体拍到你们接触,外界立刻就会把范小姐当成是被你包养的金丝雀。
这种名声对女演员是毁灭性的,对你这种优质偶像的形象更是致命打击。」
「但如果是我去,情况就完全不同了。等到公司注册下来,范小姐就是我手底下的签约艺人。
我作为经纪公司的老板兼合夥人,带着公司的资金去跟对方谈合作、要资源、置换女一号的位置。
这就是再正常不过的商业行为,谁也挑不出毛病,绝不会有什麽风言风语惹到你身上。
「」
郑辉拍板:「很好,就这麽办。你去办公司事情,也谈好《少年包青天》投资事宜,彬彬待不了几天,又要进《小李飞刀》剧组。
,,李宗明点头,收拾好材料出门去办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