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第169章 现在可以给我了吗?(第一更)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
    第169章 现在可以给我了吗?(第一更) (第1/2页)

    「这绝对不行!」

    姜暮还没表态,一旁的水妙筝勃然变色,立即出声反对。

    她本能将姜暮护在身後,怒视着袁千帆:

    「袁大人,您这是在坑他!

    现在的鄢城是个什麽情况您难道不清楚吗?

    外有数万妖军虎视眈眈,内有叛徒作乱,这就是一座随时会倾覆的危城。

    谁能保证朝廷的援兵一定能及时赶到?如果请不来援兵,这满城百姓必死无疑。

    到时候,您让小姜跟着这座城一起陪葬,或者赔上他大好的前程去承担那虚无缥缈的反噬?我绝不同意!」

    袁千帆并没有因为水妙筝的顶撞而动怒,他只是静静地注视着姜暮,眼神深邃,继续说道:「凡事皆有两面,有大凶险,自然也有大机缘。

    姜小友,你若真能抗下这份因果,护住了这满城百姓免遭屠戮。那麽,这整整一城的香火愿力,便会名正言顺地归你所有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从你成功的那一刻起,你……便会成为鄢城名义上的镇守使!」

    「镇守使?」

    姜暮摸了摸下巴,面色变得有些古怪,

    「袁大人,这你就有点瞎吹了吧?您之前可是说过,镇守使的位格是需要天道认可的,不是您一句话说让谁当,谁就能当的。」

    袁千帆坦然点头承认:

    「没错,我确实无法直接册封你。

    但我作为前任镇守使,在身死道消之际,有权向天道指定一个继承人。

    只要你接了我的法相,结下了这份善缘。

    日後,待你有能力攀登至十境,需要引动国运,祈求天道认可时……天道在考量鄢城镇守使的人选时,便会毫无悬念地首先考虑你。」

    姜暮恍然。

    懂了。

    这套路就跟那些官场老人退休时一样。

    老领导退位前,给组织推荐一个自己看好的接班人。

    虽然最终能不能拍板定下来还得看上面的意思。

    但有了老领导的这层「遗泽」和背书,这接班人只要自己不作死,至少能排在候选人名单的第一顺位,优先考虑。

    「这画的大饼也太远了吧?」

    姜暮撇了撇嘴,嫌弃摇头道,「我才四境,等我爬到十境,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呢。

    而且中间变数那麽多,谁知道能不能活到那一天。

    袁大人,咱来点实际的。

    有没有更实质一些,我现在立刻马上就能用到的好处?」

    见姜暮这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市侩模样,袁千帆畅快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做买卖嘛,最不怕的就是对方讨价还价。

    只要他肯开口要价,就说明对方心里其实已经大概率准备「买」了。

    袁千帆收起笑容,正色道:

    「这是自然。

    首先,只要你手头上有能够容纳,使用香火愿力的特殊法器。

    在你获得我的法相认可之後,这鄢城内积攒的无主香火,你便可以随意调用。

    另外,有了这些香火愿力的支撑,你以後不仅可以多次施展出我的法相,而且完全不需要担心受到施展神通的反噬。

    不仅如此……

    我死後,这座鄢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可能都不会有新的镇守使空降。

    而不管未来这镇守使的位子是不是你坐,只要你今日救了他们,你都能或多或少地持续获取这方百姓的香火愿力。

    甚至於……」

    袁千帆眼中闪烁着一种莫名光芒,

    「在潜移默化之中,这满城百姓会因为因果关联,内心深处对你感恩戴德,对你顶礼膜拜。毕竟他们的命,是你救的。

    在他们的心底深处,他们会更推崇你,更效忠於你这个活生生救了他们的人。

    而非那远在天边,遥不可及的朝廷。」

    卧槽!

    姜暮听得心里一激灵。

    大哥,你喝飘了吧?

    这话也是能随便乱说的吗?

    这言外之意,是说如果他以後哪天想要造反,这座鄢城就能顺理成章地成为最坚实的根据地?而且还是民心所向,自带狂热粉丝的那种。

    姜暮很无语。

    你一个朝廷的封疆大吏,在这儿公然教唆我一个大好青年割据一方,图谋不轨?

    故意试探我的吧。

    姜暮面色顿时一肃。

    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,神情无比庄重,朝着京城方向拱了拱手,声若洪钟:

    「袁大人慎言!

    我姜暮身为斩魔司堂主,世受皇恩。

    我等食君之禄,自当忠君之事,担君之忧!我姜某人的一颗红心,日月可监,天地可表。

    这种大逆不道的话,姜某全当没听见。

    日後若有人敢有此等叛逆之心,姜某手中的长刀,第一个不答应!」

    看着姜暮这副正气凛然的模样,袁千帆也是无语了。

    水妙筝也是不由扶额。

    姜暮表完忠心,立马又换上了一副嘴脸,迫不及待地问道:

    「对了,袁大人,如果我以後真的成功融合了您的法相,那我施展出来的时候,是不是就能展现出十一境强者的毁天灭地之力?」

    袁千帆摇了摇头,打破了他的幻想:

    「这怎麽可能?你真当修行境界的鸿沟是摆设吗?

    除了这一次妖军攻城,我会拚尽最後一丝残魂之力,亲自帮你操控法相,进行伪装,藉以吓退那些十阶大妖外。

    以後若是单凭你自己去施展法相,受限於你自身的修为和神魂强度,这法相能发挥出的威力……大概,能比你真实的修为高出一个大境界。」

    「才高一个境界啊……」

    姜暮吧嗒了一下嘴,脸上写满了失望。

    搞了半天,原来是个体验卡加削弱版的技能,还以为能一步登天当满级大佬呢。

    一旁的水妙筝听了,内心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。

    修行之路,越往後走越是艰难,犹如登天。

    有时候,一个小境界的差距都是难以逾越的天堑,更何况是整整跨越一个大境界的战力提升。「但是,这里还有一个很棘手的前提问题。」

    袁千帆神情变得严峻起来,

    「想要承载并转移我这尊十一境的法相,你这四境的肉身和底蕴是远远不够的。

    你必须拥有天罡级别的星位作为核心枢纽,才能勉强承受住法相之力的灌注而不被撑爆。

    而且,还必须是天道认可的正统星位!」

    姜暮一听这话,顿时无语道:

    「袁大人,您这不是在逗我玩吗?说了半天,这天大的机缘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啊。

    我去哪儿给您变个天罡正统星位出来?」

    袁千帆微微一笑,说道:

    「姜小友莫急。你现在的修为,已是四境後期,距离大圆满的境界,也不过只有一步之遥罢了。老夫可以最後送你一程,用秘法助你踏过这一步。

    而一旦你到达了四境大圆满,成功冲破桎梏,晋升五境,便需要证得天罡星位才能继续修行。巧的是,我这手里,恰好还留存着一枚天罡级伪星位星官印。」

    水妙筝听得秀眉紧蹙,出声打断道:

    「袁大人,您刚才不是还强调,必须是「正统星位』才能承受法相吗?一枚伪星官印,怎麽可能行得通?」

    袁千帆点了点头,答道:

    「水掌司说得没错,伪星确实不行。

    所以,我的下一步计划,便是打算让姜堂主,先融合这枚天罡伪星印,以此为跳板。

    然後,以这伪星位之姿,去向一位身负该星位正统的修士发起生死挑战。

    只要姜堂主能在决斗中堂堂正正地将其击杀,挑战成功,便可顺理成章地掠夺对方的道果,获取那正统的天罡星位!」

    「这绝对不可能!!」

    水妙筝想都没想,断然否定了这个疯狂的计划,

    「袁大人,您这是让他去送死。

    正统星位对同源的伪星位,有着源自天道法则的天然血脉压制。

    在正统面前,伪星修者连三分实力都发挥不出来,神通更是会被全面封禁。

    这怎麽可能挑战成功?」

    一直没吭声的姜暮,此刻却是摸了摸下巴:

    「难说。」

    袁千帆闻言大笑,指着姜暮,对水妙筝说道:

    「水掌司,看来你还是不够了解你身边这位姜堂主啊。

    你可知,他之前是如何突破四境的?

    他正是以三境伪星官的身份,用光明正大的方式,跨阶击杀了神剑门那位少主贺双鹰,硬生生从他手里夺取了正统【地隐星】位!

    这等逆天伐上的壮举,他早就已经做过一次了。」

    「什麽?!」

    水妙筝一双美艳的凤眸顿时崩大,震惊看向身旁的姜暮。

    不是,这小家夥……真就这麽生猛?

    正统压制在他面前都是摆设?

    但短暂的震惊过後,水妙筝转念一想。

    如果是别人做出这种事,绝对是天方夜谭。

    可放在姜暮这个屡创奇蹟的妖孽身上……好像,也不是那麽难以接受。

    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了。

    「纯属运气好罢了。」

    姜暮一脸谦虚地摆了摆手。

    袁千帆继续说道:

    「我原本的计划,是打算暗中运作,让姜堂主去争夺常大威常将军身上的那个天罡星位。一切的局我都已经悄悄布好了。

    但没想到,鄢城内竞然又冒出来一个更为合适的天罡正统星位修者。」

    水妙筝脑海中灵光一闪,恍然大悟道:

    「难怪刚才你要阻止我,原来是因为她身上背负着正统的【天孤星】。

    一旦我杀了她,那星位便会立刻成为无主之物回归星海。到时候,小姜再想去茫茫星海中证得此星,便难如登天。」

    想通了这一层,水妙筝的内心顿时涌起一阵懊悔。

    早知道那是留给小姜的,她刚才下手就不该那麽狠了。

    这下好了,蒋笙儿身受重伤。

    若是这个时候姜暮再去向她发起挑战并将其击杀,即便赢了,天道也会判定他这是乘人之危。大概率是不会认可他的星位转移的。

    袁千帆看出了她的懊恼,宽慰道:

    「水掌司不必过於担忧。

    那蒋笙儿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