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第447章 巨斧震撼,情况诡异的宇宙海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
    第447章 巨斧震撼,情况诡异的宇宙海 (第2/2页)

    当秦铭、巨斧他们在倾峰界深处狂飙的时候,宇宙海中的震动却才刚刚开始。

    宇宙海很大,但是真正汇聚之地其实不多。

    尤其是实力强大点的宇宙之主,几乎都汇集在三大绝地。

    所以当紫月圣地格杀令一出,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宇宙海。

    毕竟每个宇宙之主,都会有一群朋友。

    宇宙海中活动的宇宙之主、宇宙最强者就那么多,朋友间彼此交流传递讯息,很快就传开。

    宇宙海中众多势力的反应,却有些诡异。

    机械族父神传出的画面所有强者都看到,原始宇宙内那近乎无法理解的幽冥地府出现,更是震撼所有人。

    庞大到不可思议的神国。

    转世投胎!

    这对第一,第二轮回时代的宇宙之主、宇宙最强者而言,其刺激之大是无法言语的。

    他们疯狂的原因是什么?

    因为时间一到,他们都要陨落!

    人为控制转世投胎这种逆天之法,自然会让人联想到,这种方式是否可控?

    马上就有人开始求证。

    鸿盟近百位宇宙之主,除了人类本身之外,其他几十位和宇宙海中生命有不少都是有交情的。

    事实上,好奇的何止是宇宙海第一、第二轮回时代的生命?

    鸿盟其他宇宙之主本身都无比好奇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下,人类宇宙之主转世的消息很难隐瞒。

    人类也没想着隐瞒。

    毕竟人类宇宙之主几乎全员转世重生。

    个个都成了特殊生命,连灵魂气息都截然不同,这怎么隐瞒?

    当得知消息的时候,那些鸿盟的宇宙之主们都震撼了。

    竟然真的可以操控转世重生,还是保留前世记忆,选择好自己的转世身躯,重新来过。

    凭借前世底蕴,短短万年时间便可重回巅峰。

    甚至还可以时间加速!

    而结果就是,实力直接暴涨数倍,保命能力拉满!

    谁不想重新来一次?

    对此,秦铭并没有拒绝。

    想要转世重生?

    可以!

    为鸿盟立下足够多的功劳就行,当功劳足够的时候,便可以进入秦铭神国完成转世!

    这让整个鸿盟的宇宙之主都近乎疯狂!

    不过这个消息在刚开始是保密的,但随着众多人类宇宙之主进入宇宙海后,保密就取消了。

    因为没法保密!

    秦铭、巨斧、混沌城主对紫月圣地宇宙之主的情况,紫月圣地很清楚,逃出的两个,也会将混沌城主情报上报。

    同样的。

    其他人类宇宙之主进入宇宙海之后,也会接触到不同势力的宇宙之主。

    一下子遇到几十个陌生宇宙之主,用的还是原本人类的至宝,傻子也知道又问题。

    所以,渐渐的人类宇宙之主转世重生的消息也开始在宇宙海中传开了。

    于是便有宇宙海中的宇宙之主,独行最强者等等暗中打听。

    他们能不能加入鸿盟?

    他们能不能转世重生,在原始宇宙中重活一世?

    亦或者,凭借这逆天方式能否成为第三个圣地宇宙之主?

    没有人知道。

    因为那位神秘至极的幽冥之主没有开口。

    但由不得他们不这么想。

    毕竟紫月圣地明里暗里的针对人类,在宇宙海中根本就不是什么秘密,为了遏制人类发展,连修炼传承都舍得放出来。

    紫月圣地为什么要针对人类?

    他们是不是知道点什么?

    所以对待人类,在宇宙海中出现了两种极端情况。

    有的,想要投靠人类。

    因为他们很清楚,凭借自己的实力不可能在大限到来之前突破,三个轮回时代一到,必死无疑。

    如果幽冥之主开口,说可以帮他们转世轮回,绝对有大批宇宙之主,乃至独行最强者臣服。

    有些实力强的,却是在打人类主意,想要夺取这种力量。

    比如第一轮回时代的神眼族、骸族等等。

    神眼族拥有7名最强者,上百宇宙之主,更有远古文明的联合战斗之法,可组成异兽‘永恒真神’。

    论战斗,整个宇宙海最强的不是两大圣地,而是神眼族!

    而且神眼族同样擅长灵魂攻击。

    至于骸族,他们没有灵魂,可以免疫灵魂攻击。

    其他族群畏惧幽冥之主,他们可不怕。

    作为第一轮回时代的生命,他们大限已经快要到了。

    等死的滋味,会让人渐渐疯狂。

    越是接近死亡,越是如此。

    他们渴望超脱,成为第三个圣地之主。

    但是,没有人敢轻举妄动。

    他们都在暗中观察,观察人类的情况,观察人类的实力。

    而就是这样波澜诡异的情况下,人类宇宙之主也通过他们,开始寻找紫月圣地的宇宙之主。

    在有心之人的帮助下,很快在宇宙舟内一场遭遇战便出现了。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